商務部限制前沿技術出口,包括光伏硅料和硅片制備環節
2022年12月30日,中國商務部官網發布了《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征求公眾意見版)》(以下簡稱“《目錄(征求意見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與2020年版本《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相比,本次修訂是我國在延續既有《目錄》框架的基礎上,為加強國際技術合作創造積極條件,根據國家發展情況作出的實時更新。但《目錄(征求意見版)》對大部分“控制要點”的描述依然較為上位,具體審查標準依然有待監管和執法實踐的進一步明確。
據了解,本次出口限制具體到產業領域維度,本次擬修訂內容主要涉及互聯網/信息、光伏/新能源、自動駕駛、生物醫藥等,這也與我國近年來在相關技術領域的迅猛發展相符。主要關注光伏硅片制備技術、激光雷達系統、用于人的細胞克隆和基因編輯技術、CRISPR基因編輯技術、合成生物學技術、農作物雜交優勢利用技術、散料裝卸輸送技術等7項禁止或限制出口技術條目。
在光伏/新能源領域,本次修訂涉及一項新增限制出口技術條目“光伏硅片制備技術”,具體控制要點表述為“大尺寸硅片技術、黑硅制備技術、超高效鑄錠單晶/多晶工藝等”。上述控制要點主要涉及光伏產業鏈上游的硅原料和硅片制備環節目前的研究熱點,同時也是國內企業處于領先地位的技術。例如,在“大尺寸硅片技術”方面,國內企業推出M10(182mm)和G12(210mm)大尺寸硅片目前已占據市場主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凡是涉及向境外轉移技術,無論是采用貿易還是投資或是其他方式,均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的規定,其中限制類技術出口必須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申請技術出口許可,獲得批準后方可對外進行實質性談判,簽訂技術出口合同。據此,那些已經或者正在規劃海外設廠的硅片企業,一則需要在《通知》規定的期限內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目前的困難,另一方面須得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的技術出口許可。
原文如下:
關于《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修訂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為加強技術進出口管理,根據《對外貿易法》和《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商務部會同科技部等部門對《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包括商務部、科技部2008年第12號令和商務部、科技部2020年第38號公告,以下簡稱《目錄》)進行了修訂。本次修訂擬刪除技術條目32項,修改36項,新增7項,修訂后《目錄》共139項,其中,禁止出口技術24項,限制出口技術115項。此次修訂對《目錄》進行較大幅度刪減,細化部分技術條目控制要點,為加強國際技術合作創造積極條件。1. 電子郵件:miaoyang@mofcom.gov.cn;3.信函:北京市東長安街2號商務部服貿司,郵編:100731。附件: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征求公眾意見版)
商務部服貿司
2022年12月30日